價值被低估的網路廣告

2008年2月17日 星期日 by :::陽光馬戲團:::

 

日 期:2008-02-14

撰寫人:陳順吉

網路已經是許多人每天都會接觸到的資訊傳播管道。根據東方線上2008年版E-ICP東方消費者行銷資料庫顯示,在媒體接觸行為上,「最近一個月有上網」的比例中,全體約60.6﹪,但是男性(63.5﹪)稍高於女性(57.8﹪),而且越年輕者比例越高:13-19歲有93.3﹪、20-29歲有91.9﹪、30-39歲有69.5﹪、40-49歲有38.6﹪、50-59歲有19.1﹪、60-64歲有6.7﹪。從上述數據可看出13-29歲的年輕族群「最近一個月有上網」的比例均超過九成以上。

若以跨媒體比較來看(如圖一所示),網路已是除了電視之外的15-39歲族群最常接觸的媒體,除了略低於電視(97﹪)外,已經高於報紙(59.3﹪)、雜誌(52.7﹪)、廣播(35.6﹪)(註一)。此外,根據2008年版E-ICP的「消費擴散模式」分析看出,39歲以下年輕族群對消費「數位家電/資訊/通訊類新商品」的積極度最高(註二),而由以往的行銷經驗也可發現,一般消費商品的目標族群多是鎖定39歲以下、甚至是29歲以下(除非是銀髮市場或者是高消費市場)。因此可知此一族群應該是消費市場的主力族群。

如果年輕族群是市場的主要目標族群,而網路又是此一族群第二大媒體,因此以網路為傳播途徑的網路廣告應該具有很大的市場。但是現實情況似乎並非如此。根據最新一期的動腦雜誌(2008年2月份)中所發布的2007年台灣整體廣告市場量(註三),網路廣告Internet約47.93億元,在上述所比較的主要媒體類型中,廣告量遠低於有線Cable TV的165.64億元、無線Terrestrial TV的78.70億元、報紙Newspaper的134.39億元、雜誌Magazine的71.62億元,只比廣播Radio的31.35億元稍多。

為什麼網路已經躍居為主要消費族群的第二大接觸媒體,但是所對應的廣告量卻如此之少?我們認為原因至少有以下幾項:

1. 網路是一種新興媒體,雖然越來越多廣告主體會到網路廣告的重要性,但仍有許多做決策的廣告主對網路不熟悉(尤其是較年長的廣告主決策者),質疑網路廣告的效益。

2. 網路廣告是一種較新型態的廣告媒介,加上媒體特性可以導致的操作模式非常多元與複雜,有些廣告主會認為雖然知道網路廣告很重要,但不曉得網路廣告可以做什麼?要如何做?因此廣告主在瞭解網路廣告的運用模式需要時間,也延緩了網路廣告的普及速度。

3. 廣告主對網路廣告的廣告效益存疑。例如有些廣告主可能會思考:把廣告放在網頁上面的一個小角落,到底有多少人會看到(尤其是入口網站,許多人進去入口網站為了要連結到其他網站,或者搜尋,或者進入信箱,所以除非是很好的版位,所以有可能空有媒體所提供的曝光數,但實際的有效曝光與認知廣告內容效果不一定會如預期般理想),即使點擊進去了又有多少效益。相較之下,電視廣告在單一時間點的廣告訊息露出是沒有被干擾的,而雜誌廣告、報紙廣告的被干擾度也可能比網路廣告低。

雖然網路廣告有以上的問題或者被質疑的地方,但是我們認為網路廣告仍會持續成長。原因如下:

1. 網路發展是一種趨勢,其所提供的便利性與無限可能性,也讓網路對消費者而言不僅是訊息傳遞的媒體,也是處理日常事務的夥伴,因此展望未來,消費者與網路之間的連結關係會更密切,也提供了網路廣告更多的成長空間。

2. 網路是一種個人化媒體,可以隨著消費者自己喜歡而接觸。因此如果有精準的媒體策略,能將訊息在適當媒體露出,將渴望比其他媒體收到較好的效果。

3. 網路廣告操作模式豐富而多元,以呈現型態來看,有圖形式的橫幅(banner)廣告、文字廣告、影音廣告….,以購買型態來看,有曝光型廣告、關鍵字廣告、點擊廣告、成果報酬型廣告….,以應用型態來看,有純訊息露出型廣告、會員募集、商品銷售、活動體驗….等,這些都可以在網路這個平台上完成,提供廣告主、行銷人員更多可能性的行銷操作與應用空間。因此不管廣告主的行銷目的為何,在傳統媒體無法達到的行銷目的,都有可能在網路廣告找到答案與空間。

4. 相較於其他媒體,網路廣告更有可能評估實際效益,不管是曝光、有效點擊、會員募集或達成銷售,這些都是可以在網路廣告中被清楚檢示出「網路廣告」與「成果」之間的對應關係。

展望未來,隨著網路這種新媒體的更普及化,消費者與廣告主都能更瞭解,則網路廣告將有更多發展性。從近年來的發展趨勢也可看出,隨著越來越多網路廣告型態被開發出來,創造更多的應用空間,越來越多廣告主熟悉且願意投入更多廣告預算在網路廣告。此外,因為網路廣告可以檢視到「成果」與「廣告」之間的對應關係,加上網路媒體的扁平化與個人化趨勢(例如越來越風行的個人部落格),因此「有成果才收費」的網路廣告也有可能成為未來的主流之一。這些網路廣告的預期未來均值得我們期待。

註一:因為不同媒體特性,所以E-ICP東方消費者行銷資料庫對各媒體「接觸」定義所有不同,並非以統一的一段時間點去區分。依照圖二的五類媒體接觸定義如下:電視是「昨日有沒有收看電視」,上網行為是「最近一個月有沒有上網」,報紙是「昨日有沒有看報紙」,雜誌是「上期有沒有看雜誌」,廣播是「最近7天內有沒有聽廣播」。

註二:請參考陳順吉,「數位家電/資訊/通訊類商品的消費擴散模式與行銷建議」一文,isurvey網站。

註三:動腦雜誌第382期,2008年2月出版,第5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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