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新模式廣告新思維

2008年1月16日 星期三 by :::陽光馬戲團:::

 

動腦雜誌2008年1月號 第381輯 莊重

200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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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新模式一直改變,廣告人也必須更新思維,以迎接消費者購買行為的變化,以免在市場中遭到快速出局的命運

與時俱進是廣告人的宿命!

Web 2.0時代,不是不進則退的問題,而是「退無死所」的問題,不管以往業績有多輝煌、招牌有多明亮,一旦無法「與時代潮流同生,與消費個眾共舞」,就註定長江後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灘上,後浪繼續推前浪,通通死在沙灘上,這不是危言聳聽。當網路媒體興起,訊息傳佈方便之後,這一代的廣告人多少已感到水淹喉嚨的窒息感。

消費的新模式,必須以傳媒的新思維來迎接,否則就是在「亂石崩雲,驚濤裂岸,捲起千推雪」中,成為「雪花式的泡沐」。Web 2.0的時代,許多廣告人可能知道,老一輩所謂的「機車」,不是新一代所說的「機車」;新一代所說的「炒飯」,不是老一輩所稱的「炒飯」;新一代所說的「魔豆」,不是老一輩所謂的「魔豆」;這些不同語氣的相同語詞,豐富網路世代的語言內涵,老一輩的廣告人,或許知道網路世代的火星文,甚至在廣告中用新舊二代語詞作雙關語的運用,以達成廣告主的交付任務。

但真正關鍵的致命一擊是,年輕人在Web 2.0時代,「消費新魔豆」已不同於以往。年輕消費族群的行為模式(幻化成新名詞叫魔豆mode),從以往的AIDMA,快速轉變為AISAS(台語諧音為,會唉會死會死),廣告人如果不能掌握Web 2.0時代消費者的行為變化,很容易就在市場中出局。

以往的AIDMA是Attention是引起注意的廣告布局,Interest是吸引與趣的廣告手法,Desire是勾起欲望的消費意願,Memory是加深商品的印象,Action是指名購買的消費衝動,廣告人的必殺技,就在營造這五者的串連購買行為。

這五招以往是「寶刀既出,誰與爭峰」,但在Web 2.0時代,則是「寶刀已老,鋒芒不再」;新的媒體接觸消費行為魔豆是,AISAS中的Attention是引起注意,Interest是引發興趣,Search是主動搜尋探索,Action是採取行動購買、使用郵購網購,而Share是分享消費心得,評價購物經驗。

除了前二者外,後三項對消費廣告模式的變化和衝擊,已充分挑戰新一代廣告人的能耐,您能做到「客製化」、「個性化」讓消費者接受並主動搜尋嗎?♠(詳情請洽動腦雜誌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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