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2010年值得觀望的社群媒體網站(四):Blippy

2010年4月9日 星期五 by :::陽光馬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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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已經為各位讀者介紹過三個社群媒體網站:

這三個網站分別是屬於LBS(Location-based Service)適地性服務的Foursquare、Gowalla,以及屬於團購、電子商務的Groupon。今天要介紹給各位讀者的Blippy則是SNS(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網站與電子商務的結合。

若您長期關注網際網路的新創服務、新創網站,或許對於2007年Facebook曾推出一個名為「Facebook Beacon」的廣告計畫,Facebook Beacon做的事情簡單來說就是「使用者在與Facebook Beacon有合作關係的購物網站進行下單之後,會有彈出式視窗詢問使用者是否要在Facebook上分享自己購物的訊息」,該計畫因為有隱私權疑慮而停擺,其官司訴訟甚至一直到2009年初才結束。Facebook Beacon計畫對於使用者、廣告商、購物網站來說都有好處,但顯然也有許多當年未曾詳盡思考的技術細節、隱私權議題是當時沒有處理得當的。

本文要介紹的Blippy在核心概念上與當年的Facebook Beacon非常相似,Blippy與許多電子商務網站合作,讓使用者在購物的同時可以與朋友分享自己的消費資訊以及花了多少錢。Blippy甚至更進一步,使用者也可以選擇性的提供信用卡、銀行帳戶資訊給Blippy,讓Blippy直接與您的帳戶API進行介接來整理您的消費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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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Techcrunch)

以目前Blippy的合作廠商來看,較為著名的有蘋果的iTunes、eBay、Amazon、Groupon、Blockbuster等,也就是說無論是您在購買音樂、書籍、逛網拍還是上百視達網站購買影片,您都可以透過Blippy來讓社群上的朋友知道您又敗了什麼。

令筆者感到相當好奇的點在於,兩三年前的Facebook僅有五千萬的會員,便希望透過這種模式來提高使用者在Facebook網站之外的參與行為,並且深入地了解使用者的各種喜好作為精準行銷分析的參考依據之一,當時因為在技術細節上、隱私權議題似乎沒有完善的配套,因此最後是不了了之。(順帶一提,Facebook Beacon計畫被終止之後,取而代之的就是現在已經非常熱門的Facebook Connect,關於Facebook Connect的介紹您可參閱:Facebook Connect上線週年現況以及更多與Facebook Connect有關的文章

如今Blippy讓這類模式重新浮上檯面,除了在隱私權方面,或許網站經營者們認為現在的網路使用者在經歷了Facebook以及各種社群媒體的洗禮加上使用習慣的養成後,已經不如過去在意隱私權(或說在意的程度已經有所改變),另外在技術方面或許也處理得比當年Facebook只花了幾個月就做出來的平台來的安全。(Facebook當時使用所謂的1×1 GIF web bug來追蹤購物網站上的使用者資訊,這對於隱私權來說是個很明顯的侵犯行為,當時Facebook也沒有提出讓使用者擁有完整的控制權來決定是否要提供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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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便是目前Blippy的合作廠商,而在與銀行、金流業者之間,除了有幾間既有的合作夥伴之外,也有Paypal的選項,因此您可以直接提供Paypal的帳號資訊讓Blippy可以透過Paypal API來讀取您在Paypal中的消費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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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筆者自身使用各種網路服務的經驗來說,公開在網路上分享特定事情是一件有趣的事情,而且這些事情對筆者來說是無關隱私的,例如參與社群聚會、研討會、展覽活動,在分享的同時或許也可以多個機會結識同好。例如目前使用Foursquare或Gowalla這類LBS社群網站的同時,不僅是在進行一場虛擬的遊戲,也可以透過地理位置來檢視周遭是否有社群上的好友。

而Blippy的概念其實與LBS社群網站非常相似,只是分享的內容由地理位置、地點,換成分享購買的商品、花費的金額(當然,購買的地點也是可以一起放進來,成為LBS + SNS + Shopping的混合體),如果使用者希望透過這個行為來分享、炫耀或是勸敗,似乎都是一個不錯的方式。加上未來有可能會發展出Affiliate Marketing(聯盟行銷,簡單來說就是由特定使用者帶來的銷售可以抽成、分紅)的形式,說不定會幫許多人帶來另一波商機,對於業者來說,大家都公開在網路上說購買商品的經歷,所謂的買氣、商品人氣、銷售量又有了另一種彰顯的形式(當然也可以變成刻意操作的形式),購物的分享不再只限於開箱文那麼長的內容,可以簡化到剩下購物這個行為本身,透過社群網路的分享,也許會帶來另一種病毒式行銷的發展。

Blippy於2009年底成立,網站於2010年一月中正式公開,從流量來看,在網站開始在進行測試的初期大概是依賴TechCrunch的報導帶來了一波流量,之後流量沉寂了一段期間,最近似乎又有上揚的趨勢,筆者之所以認為Blippy值得觀望有兩個主要原因:

  • Facebook當年想做的事情現在Blippy又出來做,同樣的事情在不同的時空背景、不同廠商來執行,是否會有不同的結果?考慮到隱私權控制之後是否使用者就能接受?
  • Facebook推出Facebook Connect的主要因素是希望人們在網路上的行為都可以透過Facebook連結起來,另一方面大概也是將具有爭議的Facebook Beacon計畫轉換為較柔和的一個跨站登入、存取的計畫,但倘若接下來Facebook對於電子商務也有企圖心的話,是否會考慮收購Blippy或是成為競爭對手?非常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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